搞文艺书摘的小号:柠汁三文鱼。狡兔三窟,AO3:chestnut_cyn28;wb: 优汁良鱼。

[20220822]“宏大的心脏仍然在歇息”

一年一循环,我又失眠了……标题出自华兹华斯《西敏寺桥》。

且翻出了几张照片,早年QQ空间还是有点用的。


VIII. 伦敦


      “让夜晚更长一些吧。几乎是一眨眼间,城市剪影的墨色晕开,染透了整个天空和大地。伦敦的夜色这样温暖而和平,一串星星在空中连成线,仿佛彼此恋恋不舍。东南面蜿蜒的泰晤士河上,两只游船从闹哄哄的西敏码头和伦敦眼码头出发,经伦敦塔驶向格林尼治村,把灯火送向寂静深处。西敏寺大教堂那让人昏昏欲睡的晚祷还留着一半的空座位,而外面的草坪上却挤满了各地游客,对着灯光下通体透亮的大本钟和议会大厦拍个不停……”

      这是我在近八年前,在一篇未完成的同人文里写给伦敦的情书。大学时在英国交流学习,将不列颠和爱尔兰岛都粗略看过一遍。翻看寥寥可数的照片,我还能缓慢回忆起自己总戴一顶在贝克街买下的格子毡帽,穿一件棉被般宽大的驼色大衣,在杜莎夫人蜡像馆里和奥巴马像搞怪合照。做什么都兴冲冲的,去二手市场淘了一个绣满人造珍珠的vintage小包,圣诞集市上买的贺卡,写论文前要查的资料,书里读来的基情故事,拍虚焦的教堂,都要在社交网络分享。还有点调皮,在大英博物馆看见一条“Change is Good”的条幅,也要调侃日落西山的帝国假模假式。

      但除了几篇论文,我几乎没有留下完整的文字记录。上文的描写很稚嫩,缺乏个人特质,还有一些浪漫过度的怀想,对于今天却是难得的材料,毕竟那是在我记忆尚还新鲜的时候写就的。

      总之,伦敦。试着将它从记忆的深处打捞出来。

      很难说出伦敦对我意味着什么。有时自嘲精神爱尔兰人或精神欧洲人,但最早给我带来与环境的错位感,以致影响一生的学习和就业选择的其实是一个英国人,一个老掉牙的名字。十二岁那年,在丽江的一家书吧里翻到一本《李尔王》,当即被它迷住了。可以想象,一个小升初的孩子不可能读懂其中复杂的情感,只是为语言和戏剧的魅力所折服。之后得到了一套译林版《莎士比亚全集》,朱生豪也成了职业理想。为了莎士比亚而学英语,这说出去像什么话?像是不学无术之辈在用一张经典书单装鬼。年纪越长,越觉得这类自诩实在可笑,渐渐也就不敢挂在嘴边了。但如果想象一个初中小女孩在硬啃《雅典的泰门》,到高中毕业前已经囫囵吞下了二十多部莎剧——至少我从未怀疑过她这无所顾忌的爱。而由这种爱打开的一个新世界:对着磁带和小镜子练习字正腔圆、话剧适用的英音,学着不列颠人拐弯抹角说话的口气,对很多历史和文化现象爱屋及乌——连带要理清金雀花王朝、都铎王朝的众多国王——我敢说,那种爱并非源自偏见、幻想和错觉,因为对文字的感受不可能是错觉。

      不知伦敦何时会褪去那一层光环,但在当时,泰晤士河畔的环球剧院就是我的圣地。站在泰晤士河南岸,脑海里铺展开一张16世纪末期的地图,想象哪里是玫瑰剧院,哪里是唯一剧院,在哪里的街头巷尾可能会出现斗熊表演。存在过的不可能就此消亡,历史和情绪、过去和当下在空气中堆叠、挤压,密集得令人窒息。花五英镑买了张站票看《驯悍记》,仿佛只有付出了腿脚的酸痛,才能真正向无形的戏剧之神证明自己的虔诚;然后走进场内,面向舞台——舞台,舞台上古老的机关,用低俗动作和观众互动的演员,热汗淋漓、果仁乱飞的观众席……要不是熟悉剧情,其中许多台词我至今无法听明白,只是当演员开口时,剧场里飘荡的韵律如此让人安心,每捕捉到一个韵脚,就像接住一片树上飘落的叶子,获得了戏剧之神最质朴的奖赏。

      我在伦敦夜夜笙歌,要看的戏太多,得从环球剧院看到国家大剧院、西区,不得不省着点买便宜票或站票,和同行的W一起住男女混住的青旅24人间,一进房间就能闻到一股鞋和汗水的酸臭味。当然,我的爱还远远比不上一个师妹:她在伦敦一个月集中看了四十多场戏,为了省交通和旅馆钱,几次三番在星巴克刷夜写作业,一次竟累得在卫生间马桶上睡着了。那是后话。倒不是以折腾为乐或为荣,只是青春期尾声的荷尔蒙和身体素质,足以支撑我们做许多现在做不到的事。

      在为个人的爱好忘我方面,W恰好也是个中翘楚。他是我的高中同学,最大的兴趣是研究蝴蝶,念哲学和生物双专业。我们在英国相遇前,学校为他拨了一笔款项,用于在云南建大棚养蝴蝶。就在当时,这所美国顶尖学府也为他来英国交换提供了充足的资金,而他为了省钱供蝴蝶,抠门程度远胜于我。他不仅没有物质欲望,连精神追求也十分简朴。他没有手机,见面全靠邮件提前约定时间地点。同游期间,他对一切旅游景点都不感兴趣,白天我出门找乐子,他就在咖啡馆坐下,拿出背包里英文版的《安娜·卡列尼娜》阅读,十日之后全部读完。晚上睡前,不管有多累,他都坚持用手机软件学一个小时法语。

      面对这样固执拒绝感官享受的人,当年还热衷内卷的我一边吓得要命,一边采取了逐步腐化策略。我给他听MP3里的音乐,当他说《天方夜谭》太浮丽,我又换成Libera的圣咏,果然对他的胃口;又带他去看戏,这下一击即中。一天中午,我们在Pret A Manger吃着没滋味的三明治,他突然说:

      “以后要是有了女朋友,我就带她来伦敦,每天花五英镑在吃食上,住青旅的24人间,把所有钱都省下来看戏。”

      我为他的转变得意,只是不知道他得花多长时间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个人。有一段时间,我对他这颗脑瓜子的欣赏已经到了不少人怀疑我暗恋他的地步,但那是个误会。我太沉迷于声色,和他性情迥异,不是会产生荷尔蒙吸引的类型。但我一直感激他为我创造过几个难忘的瞬间。是他提出在我们可以在零度经线上跨年,因为那样会感觉“时间从身上流淌而过”。跨年夜那晚,我们从大本钟下出发,转火车到达格林尼治天文台附近,在一家小酒馆里喝酒热身。几杯酒下肚,我们开始制定新年计划,他挥笔写下了:

      读二十本书;

      长出六块腹肌……

      而我写下了什么?最后我的纸条交由他保管,所以都忘记了。半年后,六块腹肌肯定还未成形,我推荐的几本小说他倒是读完了。我读了本他推荐的哲学入门书籍,别的什么也没完成。在我们的自我改造计划中,我每每迈出一小步便退后三大步,至今没锻炼好四肢,头脑更是轻浮,时常怀疑今天的自己已跟不上他的思路。好在那时,我们还无须深思和自厌,还可以顺着人潮意气风发地走向河边的草地,感觉世界尽在手中(他那会儿自称“best brains in the world”)。等到零点的钟声敲响,伴随着泰晤士河上的烟花升空,所有人齐声唱起《旧日时光》(Auld Lang Syne),亲吻身边的亲人和恋人。他征得同意,也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这个瞬间曾被我无耻地借用到虚构写作中,现在我想将它归位,连同那之后的火车站门口排队的长龙,连同满地的塑料盒、饮料瓶(那是我见过伦敦最脏的一天),连同凌晨四点,我们爬上床的疲惫样子,全部归还给未经过度扭曲的真实。为了讲一个虚构的故事,我曾假装真实不值一提,因为真实缺乏结构,只是一团杂乱的线球。我曾否认日记的意义,害怕日记里的内容太过赤裸,暴露语言的苍白和干瘪。然而无数次从虚空中重构过这些瞬间,将它们插入过这里或那里的整饬框架中,我还是会为它们不甘。我不断接受着它们的改造,但真正起作用的不是它们的结构,而是那些漫无章法的瞬间——在那时,我和一个朋友、和周围的陌生人有种恰到好处的亲近感,短暂地融入了这座城市的呼吸。



评论(6)
热度(94)
  1. 共3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优汁良鱼 | Powered by LOFTER